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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舍由时,行藏在我
读点汪曾祺

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这篇小说就这样戛然而止,故事的主人公就这么被团长一枪打死,死的不明不白。汪曾祺的小说大都是这样,从村里的张三、李四、王五的聊起,张三是开裁缝店的,李四是开炮仗店的,王五是画画的,他们怎么经营自己的生意,发生了哪些事儿。没有起承转合,没有一波三折,故事平淡的开始又平淡的结束,却总是让人回味无穷,就像一些小馆的调料总是盖过食物本身的味道,乍一品尝味道浓厚,一下子就能吸引味觉,但多吃几次就觉得千篇一律甚至让人齁得慌。

上学的时候作文课上老师就爱教这种写文章的方法,一定要下猛料才能吸引阅卷老师的注意力,最好标题就来一个“UC震惊体”,段首肯定要来两句名人名言:夏朔德说过这是最好的时代,约翰克里斯说过我们必将走向光明,周森人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以致我夜夜碰壁。段尾再点题,肯定也要引用著名诗人沃乱遍得的一句话:林子有两条路我选择了行人稀少的那一条,它改变了我的一生。

学生时代,我深信这种方法,因为每次这种格式的套路总能让我在考试中获得高分,以至于我相信这种格式的文章是标准的好文章,每当我的作文作为范文被老师在班上朗读时,我无比的荣耀。回想学生时代种种,这件事让我深深汗颜,甚至后悔:我当初要是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天马行空该多好啊,最有想象力的年纪却被套上了一副枷锁,郑人学履最终忘却了自己该怎么走自己的路。当然,把自己文笔的乏味归结于少年时代的作文考试未免有在掩盖自己思想的匮乏之嫌疑,但是这段经历也给我现在阅读“品味”积攒了几点教训:

  1. 不看书店门口的畅销书、成功学、心灵鸡汤

  2. 不看自媒体推荐人生必读,罗*浩、烦灯读书等更应该避而远之

  3. 不看名著导读,以及“从西游记学到的官场知识”“胡雪岩从商之道”知识等

  4. 少看哲学书,不看人生哲理的小故事

  5. 少看心理学书,尤其是中国人写的

为什么我说不看就不必看呢?当然,你想看也行。这是我的博客,我写的博文,自然是我的观点。

至于写作,更应该随心所欲,能够清楚表达就行,不必追求语言多么华丽,立意多么高远,最重要的是切勿拙劣的模仿,写自己想写的话,不必顾忌太多,这也是我写博客的原因之一,因为博客其实是反流量,反推荐机制的,真正吸引来看博客的我想大概是”一类人“吧,因此不必顾忌太多,毕竟不是为了流量,没人愿意在自己的日记里编写谎言,反正我是不愿意的,之前网络上调侃”正经人谁写日记?“看到这类评论总是头疼,我是不大愿意相信一个人每日坚持日记就是为了给自己树立人设的,况且我们普通人就更没必要了。”正经人写日记怎么呢?“就是”好玩“而已!

上面说了这么多,和汪曾祺有很么关系呢?还是有点关系的,汪老的书,让我读得下去,读的有趣。我觉得读起来有趣的书很重要!举个例子:一个人忙碌了一整天,下班回到家,属实是不想再动弹,这个时候拿起汪老的书,是能够深入故事里的。那为什么不拿起抖音刷一会呢?当然是觉得抖音太无聊了,一个无聊的短视频接着另一个无聊的短视频,企图在短短几秒内抓住人的注意力,不就如同我上述提到的小馆菜品里重重的调味料吗?一个对生活失去兴趣的人是可怕的,日常的吃喝住行穿都是值得研究的,汪老喜欢看的书也足见他的兴趣所在:《东京梦华录》、《植物名实图考》、《容斋随笔》等。

不早了 睡觉去了 明天接着写
早上好,睡饱了,继续开始。

对于如何写小说,作者在《小说笔谈》中是这样谈及的:

  1. 语言的唯一标准,是准确。

在校尉营一派出所外宣传夏令卫生的墙报上看到一句话:“残菜剩饭必须回锅见开再吃”,我觉得这也是很好的语言。
语言的目的是使人一看就明白,一听就记住。
语言的唯一标准,是准确。

  1. 小说的结构的特点,是:随便。

戏剧的结构像建筑,小说的结构像树。戏剧的结构是比较外在的、理智的。写戏总要有介绍人物,矛盾冲突、高潮,多少是强迫读者(观众)接受这些东西的。戏剧是愚弄。小说的结构是更内在的,更自然的。一棵树是不会事先想到怎样长一个枝子,一片叶子,再长的。它就是这样长出来了。然而这一个枝子,这一片叶子,这样长,又都是有道理的。从来没有两个树枝、两片树叶是长在一个空间的。

  1. 在叙事中抒情,用抒情的笔触叙事,少发议论

现在的年轻人写小说是有点爱发议论。夹叙夹议,或者离开故事单独抒情。这种议论和抒情有时是可有可无的。在叙事中抒情,用抒情的笔触叙事。怎样表现倾向性? 中国的古话说得好:字里行间。

  1. 唯悠闲才能精细,不要着急。

写小说就是要把一件平平淡淡的事说得很有情致(世界上哪有许多惊心动魄的事呢)。
同样一件事,一个人可以说得娓娓动听,使人如同身临其境;另一个人也许说得索然无味。
要把一件事说得有滋有味,得要慢慢地说,不能着急,这样才能体察人情物理,审词定气,从而提神醒脑,引人入胜。急于要告诉人一件什么事,还想告诉人这件事当中包含的道理,面红耳赤,是不会使人留下印象的。

很喜欢《受戒》里描写明子和英子的片段,读起来总觉得明子在英子明前总是憨憨的,而英子总让人觉得清澈、天真,纯洁,就像夏日雨后的天空和湖面一样。这样的女孩子我最近只在汪曾祺的文字中这么强烈的感受到,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这样的女孩,前面用到的“清澈、天真,纯洁”我总觉得描述的不准确总还缺少些什么,于是乎我就用“灵性”二字来概括吧。这个词我也是用来形容茶红的,在茶红身上我总是能感受到质朴而又热烈的情感,就像小英子那样。前几日有位博友留言评论茶红的文章

小子:
噢,我的天啊,看这个人,内心是如此的细腻,文笔如此的文艺,通篇都满含着青少年才有的那种对美朦胧羞涩的向往,天啊,这太人嫉妒了

非常感谢这位博友能够常来我的博客看看,毕竟这个博客可能就是我的一片世外桃源,基本没有告诉过什么人,我只是想在这里随意的记下自己想记录的东西,不受约束,无拘无束。当时把这条留言,转发给了茶红,茶红高兴地要跳起来,还特别嘚瑟的和我说:“我的美学可是走的是李泽厚朱光潜一路,压根就不是你想的白落梅安意如之流”,我哈哈大笑忙说“是的,是的,我怎么会把你和白落梅相提并论呢?”说到这里不会有白落梅的粉丝来喷吧?我先加一个狗头表情包,表示为我们两人的调侃。我摘录了《受戒》里的片段,真的是写的太好了,忍不住想分享给未曾看过这篇小说的人。

这是明子和英子初见的场景,是不是就觉得明子腼腆害羞,英子主动热情呢?

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名字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
明子听到有人跟他说话,是那个女孩子。
“是你要到荸荠庵当和尚吗?”
明子点点头。
“当和尚要烧戒疤哦!你不怕?”
明子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含含糊糊地摇头。
……
小英子把剩下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大伯一桨一桨地划着,只听见船桨拨水的声音:
“哗——许!哗——许!”

作者描述英子俩姐妹的长相的片段也极为有意思。我第一次在文章里看到形容人好看是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的,因为在我们村里这是一句调侃的话,当形容一个毫无特色的女孩子时只能应付几句:“那看那个女孩儿,多好啊!头是头,脚是脚。” 因此读到这里时总觉得好笑。

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滴滴的,衣服格挣挣的。
大姐说:“你一天到晚咭咭呱呱——”
“像个喜鹊!”
“你自己说的!——吵得人心烦!”
“心乱?”
“心乱!”
“你心乱怪我呀?”
小英子话里有话,大英子已经有人家了。

这一段一起干活的场景,把明子对英子的暗恋写的美好。

荸荠藏在烂泥里。赤了脚,在凉浸浸滑溜溜的泥里踩着,——哎,一个硬疙瘩!伸手下去,一个红紫红紫的荸荠。她自己爱干这生活,还拉了明子一起去。她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结尾部分简直就是绝了!短短几句对话,英子和明子的感情跃然纸上。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声说:“要——!”

我还把最后一段专门朗读给了茶红听,茶红没看过这篇小说,我觉得她和英子极其相似,由内而外,茶红也是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茶红说起话来也是连绵不绝像个喜鹊!不知道到时候她看完这篇小说后会不会认同我的观点呢?

暂时分享到这里吧,主要是大早上起来就开始敲字,里面的文章都是我一个字敲的,后来发现利用搜狗输入法可以扫描小说文字,但是我还是想自己一个字一个字敲进去。饿了,要去吃饭了,等后面还要多看几本汪曾祺的书,多写几篇他的文章,到时候再来个读点汪曾祺2.0 3.0?哈哈,到时候再看吧。